关于聊城市(市直)逾期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的通报
(2015年第2季度)
各工程建设(开发)单位:
经统计核实,2015年第2季度市直竣工验收36个工程,涉及建设(开发)单位四家,其中有三家建设单位均未按法定程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且已超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备案办理时限,望以下工程的建设(开发)单位按照法定的要求,于2015年9月10日前持有关资料到聊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办公室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逾期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聊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