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吸收单位为会员。可设名誉会员。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 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按时交纳会费、服从协会领导的市内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和从事相关工作的科研、技术中介咨询单位,经批准可成为聊城市工程建设质量技术协会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办理入会登记;
(四)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享受本协会的奖励权。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