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建筑工程春季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聊建质监字〔2016〕2号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按照市住建局的统一部署,市质监站将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质监站于3月21日至4月12日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春季质量大检查,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1 日至3月24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本阶段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勘察及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自纠。
二、全面检查阶段:3月25 日至3月31日为各县(市、区)质监站全面检查阶段。各县(市、区)质监站对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落实处理情况,检查结果于4月5日前上报市质监站。
三、抽查督导阶段:4月5日至4月12日为市站抽查督导阶段。抽查工程数量为每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不少于三个工程,其中至少包括一个保障性安居工程。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本次春季质量大检查取得实效。
聊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