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聊建字〔2015〕57号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确保结构安全可靠,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制订了《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办法》(鲁建管〔2015〕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推进创优工作的有效开展,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办法》的通知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11日